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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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的最低资质是“三级”,则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资质标准保留对建造师等人员的要求。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超过2000万元。

2、企业关键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注:建石[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指标考核”的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五年来,我们承接了工程机械项目单项合同额超过1500万元。

2个电气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工程安装资质,工程质量达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关键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机电设备工程安装资质,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编者注:建石[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五年来,承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项,单项合同额8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企业关键人员

(一)机电类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二)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专业齐全。

(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水管工、通风机工、焊工等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四)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不少于2项,并达到本类资质二级及以上要求。

编者注

根据建石[2016]226号文件:除各类别最低资质外,对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上岗证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取消。 由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类别最低资质为“三级”,因此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资质标准保留了施工工程师等人员的要求。

根据建办发[2018]53号文件,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资质标准中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合同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接各类建筑工程、35kV以下变配电所工程的设备、线路、管道安装及非标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二级资质

可承接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10kV以下变配电所工程的设备、线路、管道安装及非标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3级资质

可承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及非标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全文

文件1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设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厅(局)、有关企业由中央政府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石[2014]29号)中部分指标。 159)。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除各类别最低资质外,取消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上岗证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3.调整一级及以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面积考核指标。 详情请参阅附件。

4、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予认定有效表现。 各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重录方式,让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是否经理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履行职责。 检查。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将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 注册建造师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受到罚款、暂停执业、吊销注册职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 惩罚; 对企业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要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建筑面积指标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 年 10 月 14 日

文件2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资质标准和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

建办市[2018]5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设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建设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权、放权、放管、优化服务”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部分指标(建市[2014]5号)。 159),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资质标准中持岗位证书进行现场管理的要求。 人员指标评价。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 年 11 月 5 日

机电设备工程安装资质_机电设备安装施工资质_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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